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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易田说剑图甲辰 清 · 翁方纲
 押支韵 出处:复初斋诗集卷二十八
君考考工驳郑注,因得古剑而说之。
永州太守为作图,解装出剑叩所疑。
君又图剑剑凡五,中茎设后无参差。
此说经耳非说剑,剑铭拓本来同时。
跋者北海退叟字,證以秀水新城诗。
我耳斯铭今甫见,季子之子知为谁。
雕戈钩带画相似,腊𡙇黍米今焉知。
五十六体既皆异,鸟篆之品何从推。
举此一端请相质,当日诸老岂我欺。
小斋又值古剑二(一为宋芝山所得,一为儿子树培所藏。),后先七剑图相随。
太守之画取大意,古屋树下群书披。
所以我仍郑说守,铿铿训故从经师
奉次湘乡相侯韵赠巴陵老儒吴南屏即题所著国风原指后 清 · 张文虎
 押词韵第五部
闭门研经几砻筛,摄齐升堂五鹿摧。
等身著书老更健,一舸浮江远肯来。
洗兵欲倾东海水,访旧重话西厅
祇园小饮今雨集,急溜共听飞湍豗。
良玉在璞有含蕴,和风著人无牾乖。
文章不拾韩柳唾,诗句耻拨阴何灰。
即今东南渐舒困,虽有旱潦仍免灾。
中兴戡乱首郭李,名世重望专伊莱。
保障岩疆众所母,包罗贤俊公皆孩。
大施文教剔鼠蠹,豫养蒙孺消蜂豺。
感通情性孰诗若,动言淫奔毋固哉。
好学深思在达识,以意逆志非浪猜。
考求篇什曩有愿,中值干戈兹久隤。
当时借物托褒刺,正似微词书定哀。
会正人心抉茅塞,先明古义袪尘霾。
维侯勋业白日烂,吾子撰述秋霜皑。
衰慵自幸窥豹管,流俗何恤惊蛇杯。
国风既看症结解,雅颂亦冀康庄开。
郊禖履拇未敢信,勿徇郑说诬姜邰。
壬子春祈社稷坛恭纪乾隆壬子 清 · 弘历
五言律诗 押支韵 出处:御制诗五集卷七十一
社稷尊称太,礼崇天地祇。
句龙周弃配,酌古合今宜(按杜佑通典曰颛顼共工氏句龙为社烈山氏子柱为稷高辛氏唐虞夏皆因之殷汤为早迁柱而以周弃代之孔颖达礼记疏云郑康成以社为五土总神稷为原隰之神句龙以有平水土之功配社祀之稷有播种之功配稷祀之贾逵马融王肃之徒以社祭句龙稷祭后稷皆人鬼非地神是贾逵诸人直以后土句龙为太社后稷为太稷矣马贵与文献通考引朱子杨复之说并以郑说为长我朝定礼最为至当是以会典所载龙太社位右太稷位左俱北向配以后土句氏东位西向为后氏西位东向酌古合今洵万世不易之典)
大祀躬仍执己酉岁予以寿届八旬于即中祀皆亲祭一周以尽为君之职嗣后可遣官致祭至上大祀仍必每岁躬亲行礼今年八旬有二幸赖苍鸿佑精神强健倍昔奠献之际益切寅恭),长(上声)年心倍寅。
四番壝外献,五举吁垂禧乙亥年六月准噶尔先俘青海逋酋罗卜藏丹津及投顺复叛策凌孟克之子巴朗孟克忒木尔十月平定准夷俘达瓦齐庚辰正月平定回部馘霍集占丙申四月平定金川索诺木凡四次皆依古礼献于颙吁庙利神社此次声讨廓尔喀师出有名兵非为佑庶几能五举献社之礼迅蒇大功曷胜虔祝)
与诸友分赋商周十三酒器为堂上寿得商父丁角(商父丁角有饕餮山雷文甚致内铭三十二字日庚申王在东门夕王格宰椃从锡贝五朋用作父丁尊彝十六月惟王乙祀角又五外铭三字日庚丙册案十六月者董逌商君自始即位月通数之例也且商器之铭月每在前而祀在后也)癸亥 清 · 阮元
 押词韵第十六部 出处:研经室四集诗卷六
吾乡有酒器,十三银凿落。
今吾积吉金,其数亦相若。
就中文多者,厥有父丁角。
饕餮突狰狞,山雷运盘礴。
银花漫青白,金衣发斑驳。
三足自鼎鼎,双角何岳岳。
无柱亦无流,求形异于爵。
其容当四升,今量三爵弱。
郑说角即觥,苍兕露掎捔。
内铭卅一字,东门王夕格。
庚申宰椃从,尊彝锡贝作。
其末纪五数,特角肖手握。
东门居青阳,重屋梴松桷。
宰椃名无徵,商书本阙略。
赖此铸篆文,胜于左邱削。
大赉富五朋,金锡付炉错。
父丁为王臣,铭词殊敬恪
伊巫暨甘傅,世系谁可度。
外铭庚丙册,亦难推月朔。
纪月至十六,斯乃子氏学。
欧阳疑未明,董逌识颇卓。
先月后乙祀,殷礼考凿凿。
万物孰最寿,吉金至坚确。
况此四千年,传之自殷亳。
举以奉亲娱,春酒周尊酌。
诸友饮且咏,绝丽复沈博。
宝用蕲永年,眉寿长绾绰。
仲春丙辰,锡玉适连珏。
拟待述职旋,纪恩铭诸镈二十日蒙恩赏白玉寿字如意一枝)
宣祖配侑奏乾兴元年十一月 北宋 · 谢绛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一、《宋会要辑稿》礼二五之七九(第二册第九九四页)、《太常因革礼》卷八、《国朝诸臣奏议》卷八六、《宋史》卷一○○《礼志》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续通典》卷四五
伏睹本院与崇文院检讨官详定,以宣祖配感生帝。
窃寻宣祖非受命开统,因循配祀,义或未安。
臣以谓三代两汉之际,经礼虽著而事远难法,请以唐典明之。
高祖武德初定令,每岁圜丘、方丘、雩祀,并以景帝配;
祈谷、大享,并以元帝配。
太宗初,奉高祖配圜丘、明堂、北郊之祀,元帝专配感生帝。
高宗永徽二年,祀高祖圜丘太宗于明堂,兼感生帝作主。
又以景帝、元称祖,万代不迁,乃停配祀,以符古义。
臣以为景帝厥初受封,为唐始祖,推于事实,盖与宣祖不侔。
恭惟宣祖于唐,是为元帝之比。
唐有天下裁越三世,而景、元二祖已停配祀之典。
且有宋受命创业,既自太祖垂宪缵绪,于兹四圣,而宣祖配侑,因而未停,恐非往典之意。
请依永徽故事,停宣祖配享。
仍用唐太宗故事,宗祀真宗于明堂,兼感生帝作主。
若据郑康成说,则曰五帝迭王,王者因所感别祭,遵之于南郊,以祖配之,今若不用武德永徽故事,则请以太祖兼配,正符郑说
论者以为宣祖配坐,亦周配祖之义,窃又惑焉。
详郑之意,非受命始封之祖,不应配,故引周后稷配灵威仰之义为證。
太祖始造基业,亲受符命,配侑感生帝,据理甚明。
如恐太祖既配祈谷,与感生帝祠日相妨,则当以太宗配祈谷,太祖配雩祀,亦不失尊严之者。
臣以为宣庙非为不迁,而迭用配帝,于古为疑。
礼:「祖有功,宗有德」。
但非受命之祖,亲尽必毁,况配享乎!
配帝议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宋景文集》卷四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
祭法,有虞氏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
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
商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
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宗武王
郑氏曰:「禘、郊、祖、宗谓祭昊天于圆丘曰禘,祭上帝于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耳。
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
自夏以下,稍用其姓代先后之次。
郊祭一帝,而明堂祭五帝。
小德配寡,大德配众,礼之杀也」。
诸儒据郑此说,由是推而广之,以明文武有俱配之义。
臣按《孝经》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然则孔子著经以美周公者,则自周以上,未有能以父之尊而进配上帝者也,惟周公能之。
则自商及虞,安得祖而宗之之说耶?
《礼记》多出秦汉诸儒之家,郑即据而为解,以违孔经,以未之思耳。
崔灵恩曰:「五帝皆坐明堂中,以五人帝及文王配之。
五神坐廷中,以武王配之」。
或非之曰:「不然,五官之神,生为上公,死为贵神。
其生也,帝王之飨,皆预升堂。
今为贵神,独坐于下,屈武王之尊,下坐同之,义为不允。
当谓合祭五帝明堂,惟有一祭,五帝及神俱坐堂上,以文武二祖汎配五帝及神欤!
文王配祭五帝,则谓之祖,以武王配祭五神,则谓之宗。
二王同时并配,故《祭法》所谓祖文宗武王也。
祖,始也;
宗,尊也。
名祭为尊且始者,明一祭之中有二义焉。
以始而言,为合祭五帝于大雩之时,为百谷祈岁功,始求之义也。
以尊而言,季秋之月,得其成功,尊而祀之,以报其德。
明二主配祭,既有此义,故分为二名。
郑康成所谓祖宗通言者,谓称祖不得无尊严之心,言尊不得无始求之理。
而《孝经》及《诗》但云祀文王于明堂,不云武王者,祖宗之祭其体同,故举一足以明,不待两见。
云宗祀文王于明堂,文王当言祖,而云宗者,亦通武王之义。
汉武帝初祠太一五于明堂上坐,以高皇帝对之。
至明,乃以光武配五帝,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
自是历章、安而下,不敢辄易。
齐明帝有事明堂,有请以武帝配,谢昙济曰:「按法,禘郊祖宗,并列严祠,郑氏注义,亦据兼飨。
宜祖宗两配,文武双祀」。
左仆射王晏曰:「若用郑说,祖宗通言,则生有功德,没垂尊称,历代配帝,何止于二!
今盛荐上帝,允属武考,百代不改,其文庙乎」?
诏可。
唐太宗始以高祖配享明堂,高宗又奉太宗配祀。
有司遂以高祖配五天太宗配五人
太尉长孙无忌建言:「永徽二年七月诏书,奉太宗以遵严配。
高祖当迁,礼司乃以太宗降配五人
虽同在明堂,不得对越天帝,非明诏奉亲之意。
谨按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伏寻诏意,义在于此。
又寻汉魏晋宋历代之礼,无父子同配之义。
惟《祭法》称『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郑康成谓祖宗者,通言祭五帝五神于明堂也。
寻郑之意,乃以祖宗合为一祭。
又以文、武共在明堂,连衽配祀,良为巨谬。
王肃曰:『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毁之名,非谓配食者也』。
审如郑义,则经当言祖祀文王,不得言宗祀也。
又曰武王配勾芒之类,是谓五神位在堂下,天子降位,失君叙矣。
故《春秋传》禘、郊、祖、宗、报五者,国之典祀也,知各一事,非祖宗祀于明堂矣。
南齐萧氏以武明昆季并于明堂配食,事乃不经,不足为法。
武德时,以元帝配于明堂,兼配感帝。
至贞观初,缘情革礼,奉高祖配明堂,延世祖专配感帝,有递迁之典。
高祖请配昊天上帝,太宗请配明堂五帝」。
从之。
垂拱元年,有司议严配之禋。
孔元义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
明配之尊大者,昊天是也。
请奉太宗、高宗配昊天上帝于圆丘,高祖配感帝于南郊。
昔宗祀文王于明堂,文王当云祖,而云宗者,通武王之义。
请太宗、高宗配祭于明堂」。
沈伯仪曰:「有虞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
夏后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
商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
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伏寻严配之文,于此最备。
得礼之序,莫善于周。
禘喾郊稷,不闻于二主;
明堂宗祀,周兼于两配。
文王武王,父子殊别,文王为父,上主五帝,武王对父,下配五神。
昔者周公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不言严武王以配天,则武王虽在明堂,理未齐于配祭。
既称宗祀,义独主于尊严。
虽同两祭,终为一主。
故《孝经纬》曰『后稷为天地主,文王为五帝宗』也。
必若一神而两祭为是,则五祭十祠,荐献频繁,实亏于数。
此则神无二主之道,礼崇一配之义。
窃寻贞观永徽,共尊专配;
显庆之后,始创兼尊。
必以顺古,宜从周法。
高祖请配圆丘方泽太宗请配南北郊,高宗配五天」。
凤阁舍人元万顷等议:「按见行礼,昊天上帝等祠五所,咸奉高祖,太宗兼配。
今议者引《祭法》、《周颂》、《孝经》之文,虽近古之词,殊失圣旨。
伏据见行礼,高祖太宗今既配五祠,当仍旧无改;
高宗功烈无差,岂祠配有别,请亦配五祠」。
于是郊丘诸礼以三帝同配。
明皇帝开元十一年罢之。
国朝太祖受命,以宣祖配享明堂。
太宗始奉太祖配,俄又以宣祖配焉。
真宗复奉太祖
圣上嗣位,奉真宗配天,以正《孝经》严父之义。
臣按郑氏以文、武二王皆配明堂,其言非是。
据《孝经》止言严父配天,周公其人也。
今以周公言之,则武王非父;
成王言之,则文王为祖。
二理较然,不待议而判矣。
齐、唐以数皆配,于经义宁不戾耶!
酺说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七、《宋景文集》卷四八
客问曰:「朝廷设酺宴之令,享天下高年。
质于古经,何礼之处」?
答曰:「先儒颜籀有言:酺之为言布也,王德布于天下,而合聚饮食以为酺。
然予之所闻,似异于是。
酺为神名,音如步读。
本于民里,因祀而合饮耳。
《周官·大司徒·族师》:「春秋祭酺」。
郑说:「酺者,为人物灾害之神」。
后郑谓「族师无饮酒之礼,因祭酺,与其民以长幼相献酬焉」。
盖古之为民者,防遏争端,酒禁最重,惟祭祀乡饮得以行礼,细民之室,不得常御。
《书》曰「无彝酒」,此之谓乎!
汉承秦法,于周差近,流风遗书,颇有存者。
故汉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者,罚金四两。
是则醴醪糜谷,废于私室之问遗;
饮食合醵,系乎君上之横赐。
西京文、景、武、宣之代,时有酺赐,本之归于祭酺之礼,因馀福而弛酒禁也。
武帝太初二年,令天下酺五日,膢五日。
且貙、膢亦祭名也。
汉帝以立秋豺祭兽,因以出猎。
是则祭酺而后民饮酒,祭貙而后民搏兽。
一切之制,于义自均。
今许膢为祭,而废酺为神,破一体,兴二说,近乎攻异端者矣。
三郑之诂《周官》,多视汉法。
其言酺也,乃云有螟蝗之酺,人鬼之酺。
夫三郑目见汉之有酺祭,因令民之会聚酒食也。
故于《族师》之诂,意悉事详。
茍无其端,不咨臆测」。
客曰:「然则今之酺令,或未思其本耶」?
予曰:「否。
酒禁行于古,故汉之酺也,民财自出,得以达夫家。
酤搉施于今,故我之酺也,君泽所颁,专用宠耆耋。
礼与世变,名随事易,损益之常也,何必执古礼而处之哉」!
禘郊论1043年3月 北宋 · 余靖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八、《武溪集》卷四、《圣宋文选》卷一二、《广东文徵》卷二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先儒之所以解经者,盖欲导前圣之渊源,启后学之钤键,援古有据,垂世不惑者也。
祭祀之仪,国之大典,今之礼经,以郑注为正,而康成释禘祭之文,前后驳杂。
《大传》曰:「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
郑云:「谓祭感生帝于南郊也」。
《祭法》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
郑云:「谓,谓祭昊天于圜丘也。
祭上帝于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皆谓祭祀以配食也」。
观郑所释,似有未悟,尝试论之:夫禘者,宗庙大祭之名也,「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谓虞氏之祖,出自黄帝,不立庙祧,故五年盛祭则及之。
亦禘黄帝商周禘喾,盖姓氏所出,是为远祖也。
诸侯之禘,则降于王者,止祭始封之君,不得禘姓氏所出之祖,故曰「诸侯及其太祖」是也。
谓太微五帝递王,而王者之兴,必感其一,因其所感,别祭以尊之,故以感生之帝祭于圜丘,而祀上帝于南郊,唯据纬书以释经义。
太微亦为星象,昊天亦谓北辰,苍穹之号,遂有六天、郊丘之名,分为二祀,斯皆舛谬,深用轸惜,何则?
郊与圜丘,俱是祭天之所,王肃所谓犹王城之内,与京师异名而同处也,岂可郊丘分为二祀,祖宗合为一祭乎?
康成俱以禘文在郊祭之前,其祀必尊,当为圜丘,皆罔研经意,肆其臆说耳。
又以祖宗、五帝、五神于明堂,小德配寡,大德配众,郑之此说,殊为失旨,误取《孝经》宗祀之名,以解祖宗之义,乃以二主泛配五帝。
若谓太微五帝耶,则郑说太微与昊天上帝为六天矣,天尚无二,安得有六?
按《天官书》,太微宫有五帝者,自是五精之神,不在穹苍之例。
若以为太昊、炎帝之属耶,则又非仲尼配天之意也。
《周礼》曰:「王将旅上帝,张毡案,设皇邸;
祀五帝,张大次」。
由此言之,上帝之与五帝,自有差殊,岂可混而为一乎?
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盖若周人尊文武之功,不毁其庙,非谓配食明堂者也。
郑引《孝经》而反违其旨,惜哉!
汉承秦灭学之后,遂使儒者进无经据,康成最为明礼,而于禘郊之义,不能尽之,故其释《祭法》即云「祀感帝」,解《大传》即云「祭昊天」,笺《周颂》又「大于四时之祭而小于祫」,注《左传》称郊配灵威仰,笺《商颂》又称郊为祭天
首尾纷拿,自相矛楯,孰为辨之哉?
潘恭叔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四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群书考索》别集卷六、《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五四
《诗》备六义之旨。
六义次序,孔氏得之
但六字之旨极为明白,只因郑氏不晓《周礼》《籥章》之文,妄以《七月》一诗分为三体,故诸儒多从其说,牵合附会,紊乱颠错,费尽安排,只符合得郑氏曲解《周礼》一章,而于《诗》之文义意旨了无所益。
故鄙意不敢从之,只且白直依文解义。
既免得纷纭,枉费心力,而六义又都有用处,不为虚设。
盖使读《诗》者知是此义,便作此义,推求极为省力。
今人说《诗》空有无限道理,而无一点意味,只为不晓此意耳。
《周礼》以六诗教国子,亦是使之明此义例,推求《诗》意,庶乎易晓。
若如今说,即是未通经时无所助于发明,既通经后徒然增此赘说。
教国子者,何必以是为先?
而《诗》之为义,又岂止于六而已耶?
《籥章》之《豳雅》、《豳颂》,恐《大田》、《良耜》诸篇当之。
不然,即是别有此诗而亡之,如王氏说。
又不然,即是以此《七月》一篇吹成三调,词同而音异耳。
若如郑说,即两章为《豳风》,犹或可成音节。
至于四章半为《豳雅》,三章半为《豳颂》,不知成何曲拍耶?
《关雎》疑周公所作。
凡言「风」者,皆民间歌谣,采诗者得之,而圣人因以为乐,以见风化流行,沦肌浃髓而发于声气者如此。
其谓之《风》,正以其自然而然,如风之动物而成声耳。
如《关雎》之诗,正是当时之人被文王、太姒德化之深,心胆肺肠一时换了,自然不觉形于歌咏如此。
故当作乐之时,列为篇首,以见一时之盛,为万世之法,尤是感人妙处。
若云周公所作,即《国风》、《雅》、《颂》无一篇是出于民言,只与后世差官撰乐章相似,都无些子自然发见活底意思,亦何以致移风易俗之效耶?
《卷耳》诗疑文王征伐四方、朝会诸侯时后妃所作。
《卷耳》诗恐是文王征伐四方、朝会诸侯时后妃所作。
首章来喻得之,后三章疑承首章之意而言,欲登高望远而往从之,则仆马皆病而不得往,故欲酌酒以自解其忧伤耳。
大意与《草虫》等篇相似。
又《四愁诗》云:「我所思兮太山,欲往从之梁父艰」,亦暗合此章耳。
《樛木》序文。
有嫉妒之心,则必无逮下之思矣。
此序却未有害也。
《螽斯》序文。
《螽斯》不妒忌,未有以察之。
小序又非的确可信之书,诗中亦无不妒忌之意,但见其众多和集之状,如人之不妒忌耳。
《桃夭》诗曰华,曰叶,自其生意之所及以至无所不及,言室家、家室、家人,亦其德之所及以至无所不及也。
一则生意浸大,一则德意浸广,宛转取譬,此言意之所以无穷也。
《桃夭》序文首句恐已涉附会矣,他说得之
《羔羊》之序与《桃夭》相似,《二南》篇中类多如此委蛇。
如毛氏说,即于「正直」二字意尤亲切。
然小序本未必能尽《诗》意,即郑、张二说,意亦自佳,更须审择取舍。
或兼存而自为一义不妨,不可彊合为一说也。
「振振君子」,即是家室思念君子。
不著其恶而著其善,盖居者念行者,事之常也。
《殷其雷》本无著其恶之意,不必为此说。
但如《死麇》之「吉士」,《日月》之「德音」,则须说破耳。
《摽有梅》上二句盖言男女之念,人皆有之,而若是者,皆女子之发乎情而不能以自达者也。
下两句盖言必待媒妁之言、婚礼之备而后可行,亦止乎礼义之谓也。
此诗即人情之近以感切当时之为人父母者,使之婚姻之不失其时而已。
或曰是皆当时女子自赋之辞,则不足以为《风》之正经矣。
发乎情,止乎礼义之说甚善,感切人之父母却恐未必有此意。
或是女子自作,亦不害。
盖里巷之诗但如此,已为不失正矣。
《小星》兼取程说,甚善。
「江沱」之序恐未安。
又始则不能无悔,至不我与则随其所遇而安,终不我过则处之已熟,知其无可奈何,无复忧虑。
「啸」如渊明之「舒啸」。
小序固不足信,然谓江沱之间,则未有以见其不然。
盖或因其所见山川以起兴也。
「其后也悔」,「其后也处」两句,若如今说,以为媵之自言,则「后」字不通。
而三章「其」字皆指物之称,亦非所以自命也。
《集传》「啸」字之义,向来伯恭深以为然。
《野有死麇》,言彊暴者欲以不备之礼为侵凌之具者,得之
《驺虞》驱发之说,近亦疑之。
《楚词》云:「君王亲发兮惮青兕」,此为发矢之义明矣。
然旧说虞人翼五豝以待公射,中则杀一而已,恐文势不顺。
疑此亦为禽兽之多,见蒐田以时,不妄杀伐。
至于当杀而杀,则所谓取之以时,用之以礼,固不病其杀之多也。
盖养之者仁也,杀之者义也,自不相妨,不必曲为之说。
兼文势如此乃顺,如杜诗「一箭正坠双飞翼」之比。
若如所解,即当先言「五豝」而后言「一发」,乃可通耳。
疑《何彼秾矣》。
《何彼秾矣》此诗义疑,故两存之。
东迁之初,王室犹未甚卑也,王命诸侯固有不斥其名者。
微子、毕公之类。
文侯当时既有大功,称字或是礼秩当然,未可便为王室衰弱之證。
郭子从叔云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八九
复,男子称名。
然诸侯薨复曰「皋某甫复」,恐「某甫」字为可疑。
又周人命字,二十弱冠皆以「甫」字之,五十以后,乃以伯、仲、叔、季为别。
今以诸侯之薨复云「甫」者,乃生时少者之美称,而非所宜也。
此等所记异词,不可深考。
或是诸侯尊,故称字,大夫以下皆称名也。
但五十乃加伯仲,是孔颖达说。
据《仪礼》贾公彦疏,乃是少时便称伯某甫,至五十乃去某甫而专称伯仲,此说为是。
如今人于尊者不敢字之,而曰几丈之类。
铭旌。
古者旌既有等,故铭亦有等。
今既无旌,则如温公之制,亦适时宜,不必以为疑也。
重。
《三礼图》有画象可考,然且如温公之说,亦自合时之宜,不必过泥古礼也。
古者男子殊衣裳,妇人不殊裳。
今以古人连属之衰加于妇人,殊裳之制加于男子,则世俗未之尝见,皆以为迂且怪,而不以为礼也。
若考得古制分明,改之固善。
若以为难,即且从俗,亦无甚害。
大带申束衣,革带以佩玉佩及事佩之等。
丧服无所佩,既有要绖,而绞带复何用焉?
绞带正象革带,但无佩耳,不必疑于用也(革带是正带以束衣者,不专为佩而设。大带乃申束之耳。申重也,故谓之绅。)
主式祠版。
伊川主式虽云杀诸侯之制,然今亦未见诸侯之制本是如何。
若以为疑,则只用牌子可也。
安昌公荀氏,是晋荀勖,非孙氏也。
但诸书所载厚薄之度有误字耳。
士大夫家而云几郎几公,或是上世无官者也。
江都礼》晋安昌公荀氏祠制云,祭版皆正侧长一尺二分,博四寸五分,厚五分,八分大书云云。
今按它所引或作厚五寸八分,《通典》、《开元礼》皆然。
详此「八分」字连下「大书」为文,故徐润云「又按,不必八分,楷书亦可」。
必是荀氏全书本有此文。
其作五寸者,明是后人误故也(若博四寸五分而厚五寸八分,则侧面阔于正面矣,决无此理,当以《集礼》为正。)
孤哀子。
温公所称,盖因今俗以别父母,不欲混并之也。
且从之亦无害。
并有父母之丧葬,先轻而后重。
其奠也,先重而后轻;
其虞也,先重而后轻。
同葬同奠,亦何害焉?
其所先后者,其意为如何也?
此虽未详其义,然其法具在,不可以己意辄增损也。
周制有大宗之礼,乃有立适之义,立适以为后,故父为长子权其重者若然。
今大宗之礼废,无立适之法,而子各得以为后,则长子少子当为不异。
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者,不必然也。
父为长子三年者,亦不可以适庶论也。
宗子虽未能立,然服制自当从古,是亦爱礼存羊之意,不可妄有改易也。
汉时宗子法已废,然其诏令犹云赐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是此礼意犹在也。
岂可谓宗法废而诸子皆得为父后乎?
曾子问亲迎女在涂,而婿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曰女改服,布深衣、缟总以趋丧,恐亦有碍。
《开元礼》除丧之后,束带相见,不行初昏之礼,趋丧后事皆不言之,何也?
趋丧之后,男居外次,女居内次,自不相见。
除丧而后,束带相见,于是而始入御。
开元之制,必有所据矣。
曾子问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
服用斩衰,恐今亦难行也。
未见难行处,但人自不肯行耳。
谅闇以他经考之,皆以谅闇为信默,惟郑氏独以为凶庐。
天子居凶庐,岂合礼制?
所引剪屏柱楣是两事,「柱」音知主反,似是从手不从木也。
盖始者户北向,用草为屏,不剪其馀。
至是改而西向,乃剪其馀草。
始者无柱与楣,檐著于地,至是乃施短柱及楣以柱其楣,架起其檐,令稍高,而下可作户也。
来喻乃于柱楣之下便云既虞乃剪而除之,似谓剪其屏而并及柱楣,则误矣。
谅阴梁闇,未详古制定如何,不敢辄为之说。
但假使不如郑氏说,亦未见天子不可居庐之法。
来喻所云,不知何据,恐欠子细也滕文公五月居庐,是诸侯居庐之验,恐天子亦须如此)
既除服,而父之主永迁于影堂耶?
将与母之主同在寝耶?
迁主无文,以理推之,自当先迁也。
《仪礼》父在为母。
卢履冰仪是,但今条制如此,不敢违耳。
《内则》云,女子十有五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
言二十三年而嫁,不止一丧而已。
故郑并云父母丧也。
若前遭父服未阕,那得为母三年?
则是有故二十四而嫁,不止二十三也。
《内则》之说亦大概言之耳,少迟不过一年,二十四而嫁,亦未为晚也。
离之谓以一物隔二棺之间于椁中也。
鲁则合并两棺置椁中,无别物隔之。
鲁卫之祔,皆是二棺共为一椁,特离合之有异。
二棺共椁,盖古者之椁乃合众材为之,故大小随人所为。
今用全木,则无许大木可以为椁,故合葬者只同穴而各用椁也。
明器。
《礼》既有之,自不可去。
然亦更在斟酌,今人亦或全不用也。
招魂葬。
招魂葬非礼,先儒已论之矣。
伊川《葬说》,其穴之次设如尊穴南向北首,陪葬前为两列,亦须北首,故葬图穴一在子,穴二在丑,穴三在亥,自四至七皆随其东西而北首。
丙、午、丁独空焉,是则伊川之所谓北首者,乃南向也。
又云昭者当南向,则穆者又不可得而然也。
此两节不晓所问之意,恐是错看了。
请更详之。
昭南向,穆北向,是庙中祫祭之位,于此论之尤不相关。
实葬。
圹中实筑甚善。
伊川先生葬法有谓其穴安夫妇之位,坐堂上则男东而女西,卧于室中则男外而女内,在穴则北方而北首,有左右之分而无内外之别。
按《昏礼》良席在东,北止,此是卧席之位,无内外之别也。
其祖已葬,系南首,其后将族葬,则不可得而北首,则祖墓不可复迁而昭穆易位。
未见后葬不可北首之意,昭穆之说亦不可晓。
祔。
当如郑说伊川恐考之未详也。
但三年之后迁主于庙,须更有礼,顷尝论之,今并录去。
李继善问:「纳主之仪,《礼经》未见,《书仪》但言迁祠版于影堂,别无祭告之礼。
周舜㢸以为昧然归匣,恐未为得。
先生前书有云:『诸侯三年丧毕皆有祭,但其礼亡,而大夫以下又不可考』。
然则今当何所据耶」?
答云:「横渠三年后祫祭于太庙,因其祭毕还主之时,遂奉祧主归于夹室,迁主新主皆归于其庙,此似为得礼。
郑氏《周礼注》大宗伯享先王处,似亦有此意,而舜㢸所疑与熹所谓三年丧毕有祭者似亦暗与之合。
但既祥而撤几筵,其主且当祔于祖父之庙,俟祫毕然后迁耳。
比已与敬子、伯量详言之,更细考之可见」。
又答王晋辅云:「示喻卒哭之礼,近世以百日为期,盖自开元失之。
今从周制,葬后三虞而后卒哭,得之矣。
若祔,则孔子虽有善殷之语,然《论语》《中庸》皆有从周,则无其位而不敢作礼乐,计亦未敢遽然舍周而从殷也。
况祔于祖父,方是告祖父以将迁它庙,告新死者以将入此庙之意,已祭则主复于寝,非有二主之嫌也(主复于寝,见《仪礼》郑氏注。)
至三年之丧毕,则有祫祭而迁祖父之主以入它庙,奉新死者之主以入祖庙(此见《周礼》郑注及横渠先生。),则祔与迁自是两事,亦不必如殷之练而祔矣。
法重事,不容草草,卒哭而祔,不若且从温公之,庶几寡过耳」。
卒哭。
以百日为卒哭,是《开元礼》之权制,非正礼也。
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孔子以献子加于人一等矣。
今之居丧者当以献子为法,不可定以二十七月为拘。
献子之哀未忘,故过于礼,而孔子善之。
所论恐未然也。
影堂序位。
古者一世自为一庙,有门,有堂,有寝,凡屋三重,而墙四周焉。
自后汉以来,乃为同堂异室之庙,一世一室,而以西为上。
如韩文中家庙碑有「祭初室」、「祭东室」之语。
今国家亦只用此制,故士大夫家亦无一世一庙之法,而一世一室之制亦不能备。
故温公诸家祭礼皆用以右为尊之说。
文潞公尝立家庙,今温公集中有碑,载其制度颇详,亦是一世一室而以右为上,自可检看。
伊川之说亦误,昭穆之说则又甚长。
《中庸或问》中已详言之,更当细考。
大抵今士大夫家只当且以温公之法为定也。
庶人吉凶皆得以同行士礼,以礼穷,则同之可也,故不别制礼焉。
不审若然否?
恐当如此。
今有人焉,其父尊信浮屠,若子若孙皆不忍改,将何时而已?
恐人子之遭此,勿用浮屠可也。
至于家舍所敬形像,必须三年而后改,不知如何?
如此亦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又见《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卷九二。)
分:《正讹》改作「寸」。
余正甫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三
某昨谓《礼经》阙略,不无待于后人,不可谓古经定制,一字不可增损。
来喻以为若遽增损,恐启轻废《礼经》之弊。
熹昨来之意但谓今所编礼书内有古经阙略处,须以注疏补之,不可专任古经而直废传注耳(如「子为父」下,便合附以嫡孙为祖后,及诸侯父有废疾之类。)
其有未安,则亦且当论其所疑,别为一书,以俟制作之君子,非谓今日便欲笔削其书也(如姨舅、嫡妇庶妇、兄弟子之妇之服之类,古经固未安,魏公之论亦有得失。)
然遂以为虑启废经之弊而不敢措一词于其间,则亦非通论矣。
居丧朝服。
麻冕乃是祭服,顾命用之者,以其立后继统,事干宗庙故也。
受册用之者,以其在庙而凶服不可入故也(旧说以庙门为殡宫之门,不知是否。)
若朝服,则古者人君亮阴三年,自无变服视朝之礼。
第不知百官总己以听冢宰冢宰百官各以何服涖事耳,想不至便用玄冠黑带也。
后世既无亮阴总己之事,人主不免视朝听政,则岂可不酌其轻重而为之权制乎?
又况古者天子皮弁素积,以日视朝,衣冠皆白,不以为嫌,则今在丧而白布衣冠以临朝,恐未为不可。
但入太庙,则须吉服而小变耳。
丧服外亲母党妻党之亲者,只有一重,不见有旁推者。
熹昨以前者所喻以从母为姨母之为侄娣而随母来嫁者,故引《礼》有「从母之夫」之文,是则从母固有嫁于他人而不从母来媵者矣。
若但从者当服小功,则不知不从者又当服何服也?
盖以疑前喻之不然,非谓从母之夫当有服也。
今来喻乃如此,益非所疑之意矣。
幸更详之。
昨来所喻云,魏玄成以兄弟子之妇同于众子妇未为倒置人伦者。
今又见喻云,《礼经》大抵严嫡,故重;
众子妇不得伉嫡,故杀之。
世父母、叔父母与兄弟之子服均于期,则为旁尊而报服,是不当混于众子子妇也。
《礼经》严嫡,故《仪礼》嫡妇大功,庶妇小功,此固无可疑者。
但兄弟子之妇则正经无文,而旧制为之大功,乃更重于众子之妇。
虽以报服使然,然于亲疏轻重之间,亦可谓不伦矣。
故魏公因太宗之问而正之。
然不敢易其报服大功之重,而但升嫡妇为期,乃正得严嫡之义。
升庶妇为大功,亦未害于降杀之差也。
前此来喻乃深讥其以兄弟子妇而同于众子妇为倒置人伦,而不察其实乃以众子妇而同于兄弟子之妇也。
熹前所考固有未详,所疑固有未尽,而今承来喻又如此,亦非熹所以致疑之意也。
幸更详之。
作传者曰,子夏虽未知其真,然以今日视之,相去二千载,孰愈传者之去周只六七百年耳?
熹之初意,但恐郑说为是耳,非欲直废传文也。
然便谓去古近者必是而远者必非,则恐亦不得为通论矣。
神座尚右
古人设席,夫妇同几,恐不当引《后汉》各为帐坐之礼为證。
况其所注自与正史本文不同耶。
又如下条席南向北向以西方为上,东向西向以南方为上,郑氏既以上为席端,则考坐在席端,妣坐在席末,于礼为顺。
今室中东向之位配位在正位之北,亦自有明文也。
南首。
必谓尸当北首,亦无正经可考。
只《丧大记》大歛陈衣,君北领,大夫士西领,《仪礼》士南领。
以此推之,恐国君以上当北首耳。
然不敢必以为然,若无他證,论而阙之可也。
禘祫议1194年12月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四○、《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六九、《群书考索》别集卷一四、《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外集卷八、《文献通考》卷九一、《南宋文范》卷五二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
诸侯、大夫、士降杀以两。
而《祭法》又有「适士二庙,官师一庙」之文。
大抵士无太祖,而皆及其祖考也(郑氏曰:「夏五庙,商六庙,周七庙。」今按,《商书》已云七世之庙,郑说恐非。颜师古曰:「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昭,明也。穆,美也。后以晋室讳昭,故学者改昭为韶。」)
其制皆在中门外之左,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
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博士孙毓议)
天子太祖百世不迁,一昭一穆为宗,亦百世不迁(宗亦曰世室,亦曰祧。郑注《周礼》守祧曰宗,亦曰祧,亦曰世室。《周礼》有守祧之官,郑氏曰:「远庙为祧,周为文武之庙,迁主藏焉。」又曰:「迁主所藏曰祧。先公之迁主藏太祖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于文武之庙。群穆于文,群昭于武。」《明堂位》有文世室、武世室,郑氏曰:「世室者,不毁之名也。」)
二昭二穆为四亲庙,高祖以上亲尽,则毁而递迁。
昭常为昭,穆常为穆(昭之二庙,亲尽则毁,而迁其主于昭之宗。曾祖迁于昭之二,新入庙者祔于昭之三,而高祖及祖在穆如故。穆庙亲尽放此。新死者如当为昭,则祔于昭之近庙,而自近庙迁其祖于昭之次庙,而于主祭者为曾祖;自次庙迁其高祖于昭之世室,盖于主祭者为五世而亲尽故也。其穆之两庙如故不动,其次庙于主祭者为高祖,其近庙于主祭者为祖也。主祭者没,则祔于穆之近庙,而递迁其上放此。凡毁庙迁主,改涂易穆,示有所变,非尽毁也。见《谷梁传》及注。)
诸侯则无二宗,大夫则无二庙。
其迁毁之次,则与天子同(传:毁庙之主藏太祖。)
《仪礼》所谓「以其班祔」,《檀弓》所谓「祔于祖父」者也(《曲礼》云:「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郑氏云:「以孙与祖昭穆同也。」周制,自后稷为太祖,不窟为昭,鞠为穆,以下十二世至太王复为穆,十三世至王季复为昭,十四世至文王又为穆,十五世至武王复为昭。故《书》称文王为穆考,《诗》称武王为昭考,而《左氏传》曰:「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又曰:「管蔡鲁卫,文之昭也。邗晋应韩,武之穆也。」盖其次序一定,百世不易,虽文王在右,武王在左,嫌于倒置,而诸庙别有门垣,足以各全其尊,初不以左右为尊卑也。)
三代之制,其详虽不得闻,然其大略不过如此。
汉承秦敝,不能深考古制,诸帝之庙各在一处,不容合为都宫,以序昭穆韦玄成传云:「宗庙异处,昭穆不序。」但考周制,先公庙在岐周,文王在丰,武王在镐,则都宫之制亦不得为,与汉亦无甚异,未详其说。)
贡禹、韦玄成、匡衡之徒虽欲正之,而终不能尽合古制,旋亦废罢。
汉明帝又欲遵俭自抑,遗诏无起寝庙,但藏其主于光武中,更衣别室。
其后章帝又复如之,后世遂不敢加,而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之制(见《后汉·明帝纪》、《祭祀志》。志又云:「其后积多无别,而显宗但为陵寝之号。」)
自是以来,更历魏、晋,下及隋、唐,其间非无奉先思孝之君,据经守礼之臣,而皆不能有所裁正其弊,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孙子,而更僻处于一隅,既无以见其为七庙之尊,群庙之神则又上厌祖考,而不得自为一庙之主。
以人情而论之,则生居九重,穷极壮丽,而没祭一室,不过寻丈之间,甚或无地以容鼎俎而阴损其数。
孝子顺孙之心,于此宜亦有所不安矣。
肆我神祖,始独慨然,深诏儒臣,讨论旧典,盖将以远迹三代之隆,一正千古之缪,甚盛举也。
不幸未及营表,世莫得闻,秉笔之士又复不能特书其事,以诏万世,今独其见于陆氏之文者为可考耳。
然其所论昭穆之说,亦未有定论。
图说在后独原庙之制,外为都宫而各为寝庙门垣,乃为近古。
但其礼本不经,仪亦非古,故儒者得以议之。
李清臣所谓略于七庙之室而为祠于佛老之侧,不为木主而为之象,不为禘祫烝尝之祀而行一酌奠之礼,杨时所谓舍二帝三王之正礼而从一缪妄之叔孙通者,其言皆是也。
然不知其所以致此,则由于宗庙不立而人心有所不安也。
不议复此,而徒欲废彼,亦安得为至当之论哉?
王者始受命、诸侯始封之君,皆为太祖,以下五世而迭毁。
毁庙之主藏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言一禘一祫也。
祫祭者,毁庙与未毁庙之主皆合食于太祖,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古之正礼也。
韦玄成、刘歆庙数不同,班固以歆说为是。
今亦未能决其是非,姑两存之。
至于迁毁之序,则昭常为昭,穆常为穆。
假令新死者当祔昭庙,则毁其高祖之而祔其主于左祧,迁其祖之主于高祖之故庙,而祔新死者于祖之故庙。
即当祔于穆者,其序亦然。
盖祔昭则群昭皆动而穆不移,祔穆则群穆皆移而昭不动。
故虞之明日,祔于祖父,盖将代居其处,故为之祭,以告新旧之神也。
今以周室世次为图如右。
所谓高祖以上亲尽当毁,虞之明日,祔于祖父者也。
元丰议礼,何洵直、张璪以此为说,而陆佃非之曰:「昭穆者,父子之号。
昭以明下为义,穆以恭上为义。
方其为父,则称昭,取其昭以明下也。
方其为子,则称穆,取其穆以恭上也。
岂可胶哉?
坛立于右,墠立于左,以周制言之,则太王亲尽,去右坛而为墠。
王季亲尽,去左祧而为坛。
左右迁徙无嫌」。
又曰:「显考、王考庙与左祧为昭,皇考、考庙与右祧为穆。
如曰成王之世武王为昭,文王为穆,则武不入考庙而入王考庙矣」。
此皆为说之误。
殊不知昭穆本以庙之居东居西、主之向南向北而得名,初不为父子之号也。
必曰父子之号,则穆之子又安可复为昭哉?
坛墠之左右,亦出先儒一时之说,《礼经》非有明文也。
政使果然,亦为去庙之后,主藏夹室而有祷之祭。
且坛、墠又皆一而已,昭不可以越坛而径墠,穆不可以有坛而无墠,故迭进而无嫌,非若庙之有昭穆而可以各由其序而递迁也。
又况昭穆之分,自始封以下入庙之,便有定次,后虽百世不复移易,而其尊卑,则不以是而可紊也。
成王之世,文王为穆,而不害其尊于武;
武王为昭,而不害其卑于文。
非谓之昭即为王考,谓之穆即为考庙也。
且必如说,新死者必入穆庙,而自其父以上,穆迁于昭,昭迁于穆,祔一神而六庙皆为之动,则其祔也,又何不直祔于父,而必隔越一世以祔于其所未应入之庙乎?
又言曰:「假令甲于上世之次为穆,今合堂同食,实属父行。
乙于上世之次为昭,今合堂同食,实属子行。
则甲宜为昭,乙宜为穆,岂可远引千岁以来世次,覆令甲为右穆,乙为左昭,以紊父子之序乎」?
此亦不晓前说之过也。
盖昭穆之次既定,则其子孙亦以为序。
《礼》所谓昭与昭齿,穆与穆齿,传所谓太王之昭,王季之穆,文之昭,武之穆者是也。
如必以父为昭而子为穆,则太伯、虞仲乃太王之父,而文王反为管、蔡、鲁、卫之子矣,而可乎哉?
且一昭穆也,既有上世之次,又有今世之次,则所以序其子孙者,无乃更易不定而徒为纷纷乎?
曰:「然则庙之迁次,如图可以见矣。
子孙之序,如所驳,得无真有难处者耶」?
曰:「古人坐次或以西方为上,或以南方为上,未必以左为尊也。
且又安知不如祫之位乎祫有图在后。)」?
昭穆之不为尊卑,说已前见。
其大祫,则始封以下以次相承,亦无差舛。
张璪以为四时常祀各于其庙,不偶坐而相临。
武王进居王季之位,而不嫌尊于文王
及合食乎祖,则王季、文王更为昭穆,不可谓无尊卑之序者,是也。
但四时之祫不兼毁庙之主,则右无昭而穆独为尊之,若两世室之主,则文常为穆而武常为昭也。
陆佃以为毁庙之主有不皆祫之时难之,而未见之所以对也。
予窃以为以上世之次推之,一昭一穆,固有定次,而其自相为偶,亦不可易。
但其散居本庙,各自为主而不相厌,则武王进居王季之位而不嫌尊于文王
及其合食于祖,则王季虽迁,而武王自当与成王为偶,未可以遽进而居王季之处也。
文王之为穆,亦虚其所向之位而已。
则虽北向,而何害其为尊哉?
作此图以见之。
孔子生死策 南宋 · 员兴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四二、《九华集》卷九
古书之真伪是非,其相半乎!
其说有所不可信,而诸儒有所不敢废,盖从其不可信而废之,天下之书不胜其废矣。
是故君子于此不废也,而况圣人生死之际,其道神,其经存,万世轻重之系与!
昔者愚闻之梁臧孝绪曰:「孔子以庚子生,孝绪似焉」。
后卒以儒自鸣,虽不敢拟夫子,而生乎夫子之日,何其类也!
况夫子以庚子生,其事见于书乎?
愚有以知夫子生之异也。
吾观《孝经传》曰:「孔子之卒,鲁麟至焉,百兽号焉」。
虽不足以兆夫子之亡,而亦其异也。
而况夫子之死,且志于经乎?
愚有以知夫子之死之怪也。
夫子之生如此之异也,死如此之怪也,非若巫瞽幻诞恍惚,其不经也,盖夫子为人且圣于人,岂死生不异人乎哉?
兹承执事孔子生死之说,执《三传》之所以失。
愚请列之执事,以折诸理。
其事虽若不可信,而诸儒不敢废也。
夫《春秋》之书,鲁书也,而诸儒以为仲尼之书也。
获麟之前,孔子之生,仲尼不书于经。
仲尼如自书其生,仲尼乃自私邪?
故经之不书孔子生,左氏解经耳,亦安得而书之?
获麟之后,左氏所续之经也。
董仲舒曰:「左氏续经以宗圣人为事」。
不书其师之卒,则孟子所谓子背子之师也,左氏安得不书其卒乎?
此左氏不可废也。
公、谷之传,传乎经也。
仲尼绝笔则无经,无经则二子无解也。
公、谷后经二年,独书其卒,不几于赘乎?
公、谷之不书卒,则传体也,此公、谷不可废也。
故左氏书其卒,公、谷书其生,其得经传之体乎!
传所以尊经,尊经必有以贵之。
书子,贵之至也。
续经所以尚法,尚法则必有以严之。
死书名,严之至也。
此《三传》虽若不可信,亦不可废也。
何休曰:「是岁己卯」。
尊之故详之,谷书日不书月,岂十月乎?
盖谷梁不详其月,因不书月,则其谨也。
虞翻谓「《春秋》凡不书月,其事不详也」,谷梁岂亦不详其事乎?
王肃谓「中月则月中也」,郑玄谓「中月者踰月也」,意者生于是月中,如王说乎?
或者如郑说,死于踰月,未可知也。
此谷梁又不可废也。
杜预曰:「四月十八日乙丑五月十二日己丑,必有一误」。
夫古书如是盖多矣,尧以甲申生辛巳死,《皇览》曰:「非辛巳,乃辛未也」。
舜以甲子癸亥死,皇甫谧曰:「非癸亥,乃癸卯也」。
尧舜如是,安知仲尼终以乙丑己丑乎?
故信以传信,疑以传疑,为此事也。
此又杜预之言不可废也。
太史迁曰:「韦编三绝」。
计夫子之年,则六十三之后,七十三之前,盖云老矣。
孔子五十以学《易》,韦编之迟,甚可怪也。
凡迁之不可信,有端矣。
《书》曰:「舜三十登庸」。
迁曰:「舜五十登用耳」。
秦之谥曰「穆公」,迁曰:「非穆,乃缪也」。
不知舜之年,秦之谥,安知孔子系《易》之时乎?
虽然,圣人有取于太史,或有牴牾其他实录也。
此其虽不可信,而诸儒不敢废也。
孔子死生之,古书之不伪,有所不可信,而愚不敢废者,盖互见其得失,虽存之无伤也。
韩退之自谓识古书之真伪,虽不至焉者,白黑分矣。
幸得执事辩其白黑,岂不盛与!
遁斋绍兴八年八月 宋 · 胡铨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二○、《胡澹庵先生文集》卷一七、《古文集成》卷一○
予里人周召挟其有走行在,疏朝廷得失,号一时狂直
他日语予:「将买书归,筑斋以遁,且以『遁』名,子其谓何」?
予曰:「《易》有《遁》,在象为大过,《春秋》不见书,盖遁非圣贤之得已也,殆如《诗·考槃》。
《考槃》,贤者不得志退而处穷者作也。
子以一介草茅,一言而善,庙堂择焉,使待试礼部,则与卫之贤者不得志于时者异矣,而欲遁焉,左也。
虽然,是固在己。
众方炙毂以媒进,子独脱屣尘轸,作沭猴禅,正自不恶。
请因《考槃》之义,以键子之决。
夫《考槃》,贤者处涧阿,能成其乐者也。
其章言『永矢弗谖』,『永矢弗过』,『永矢弗告』。
子云弗谖,不忘君之恶也;
弗过,不入君朝也;
弗告,不告君以善道也。
欧阳子云:弗谖,不忘隐处之乐也;
弗过,独乐不他适也;
弗告,不告人以此乐也。
伊川子云:弗谖,不忘君;
弗过,伤不得过君之朝;
弗告,不得告以善也。
郑说则流而为行吟涂哭、郁而独嗔者之为也;
从欧阳,则流而为槁木冻灰、往而不返者之为也;
伊川,则流而为假隐钓名、足岩壑而志城阙者之为也。
是三乐者,将安从?
子归,阐绎优游,异不及排,怨不及诽,有合于吾《易》嘉好之吉则善矣;
反是,君子或所不取」。
绍兴戊午仲秋记。
叔言 清末民国初 · 沈曾植
七言律诗 押阳韵 出处:海日楼诗卷五
二酉山深是首阳,千秋孤索炯心光。
十繇郑说文能补,六太殷官府有藏。
梦里倘逢师挚告,书成不借广微商。
残年识字心犹在,海水天风跂一望。
说大射三侯 北宋 · 刘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九一、《公是集》卷四六
《乡射》记曰:「乡侯,上个五寻,中十尺」。
上个者,最上幅;
中者,最中幅也。
又曰:「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为侯中」。
此说中幅,所以用十尺者,取之侯道者也。
又曰:「倍中以为躬,倍躬以为左右舌」。
此说躬与舌各一幅也。
又曰:「下舌半上舌」。
此说上下皆有躬舌也。
侯中一幅,上二幅,下二幅,幅广二尺,则与侯中方矣。
《梓人》职所谓「广与崇方」者此也。
必先量侯,乃制侯中。
既得侯中,乃定躬舌。
既定躬舌,乃因侯中之广而求其崇,必定而足。
凡五十弓之侯,其中十尺,其布五幅,躬舌各一幅也。
七十弓之侯,其中丈四尺,其布七幅,躬各二幅,舌亦各二幅也。
九十弓之侯,其中丈八尺,其布九幅,躬舌各三幅也。
其崇则中十尺者,崇亦十尺矣;
中丈四尺者,崇亦丈四尺矣;
中丈八尺者,崇亦丈八尺矣。
谓之中者,正以其居中也,中者对上之言也。
有上有中,则有下矣。
九十弓之侯,布九幅,以五为中。
七十弓之侯,布七幅,以四为中。
五十弓之侯,布五幅,以三分为中也。
《大射》仪曰:「大侯之崇,见鹄于参。
参见鹄于干,干不及地武」。
此高下之节也。
大侯崇丈八尺,栖鹄于其中,从远视之,则出于参之右舌下,故曰「见鹄于参」也。
参崇长四尺,栖鹄于其中,从远视之,亦出于干之右舌下,故曰「见鹄于干」也。
所以必于舌下者,舌长能蔽之,故以见为节矣。
干侯之鹄则去地武,武者三尺也。
世言步武,步六尺,则武三尺,武者迹也,两迹之间则三尺,武以是名之。
干侯之鹄,用此为高,盖几中矣。
其设之次,大侯在东,参次之,干次之,使密不至相掩,疏足以射,其势参差相入,是谓狸步。
郑云:「中犹身也,身之外复有躬舌,躬、舌、身,三者异物,则五十弓之侯,其崇丈八尺。
七十弓之侯,其崇二丈二尺。
九十弓之侯,其崇二丈六尺」。
二丈六尺,既难卷舒矣。
至其设之,又令参侯去地一丈五尺少半寸,计其上纲,则三丈二尺五寸少半寸也。
大侯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计其上纲,则四丈八尺五寸少半寸也。
此之难信,不俟言矣。
郑意以为,不若是则大侯之鹄不见于参,参不见于干。
然虽如郑说,求之大侯之鹄,终不能见于参,参亦终不能见于干也。
胡不尝试以勾股求之?
人去干五十步,干去参二十步,干高一丈九尺二寸,令人目高七尺,从干望参,计参侯之鹄,去地二丈四尺五分寸之四,乃能见之。
今郑所说参侯之鹄去地一丈九尺二寸,高则高矣,欲使鹄裁见不足二寸,欲使鹄尽见不足四尺八寸五分寸之四,从参侯视大侯亦然,然则非也。
且郑意谓三侯重张,当使后侯高前侯耳,是与经不合。
获者旌,各负其侯,执旌者欲使射者视之审也。
如令大侯在参之背,参在干之背,其去地皆数十尺,虽执旌安得而负之?
而射者亦安得而睹之哉?
又经「以狸步张三侯」者,非为射者之志也,乃为张者之法也。
而郑以为射当如狸之拟物,则何预于张侯乎?
且郑不独误于此也,经曰:「士旅酌,若命复射,则不献庶子
司射命射惟欲。
卿大夫皆降,再拜稽首,公答拜,一发中三侯皆获」。
是言值中一侯,辄释获尔。
而郑以为矢扬觯有参中者,是又失之,亦惑已哉!
答朱仲髦先辈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三、《嵩山文集》卷一五、《宋元学案》卷二二
说之启:无状晚乃学《中庸》,然早知郑康成之说《中庸》曰:「用中为常道也」。
既而质诸安定先生、司马温公之传,则益知郑说矣。
彼新学出而拘拳以为法,穿踰以为义,务新尚简,而不为笃实。
如析《中庸》为二端,不知其所谓中者用之,则曰和、曰孝、曰礼、曰智、曰仁、曰勇、曰强、曰纯、曰一、曰明、曰诚,其实皆中之谓也。
以故彼之学者惟知过不及谓之中,而于肫肫、渊渊、浩浩、喜怒哀乐未发之中,则莫之知也。
吾明道、横渠、伊川先生者,为能得中之所以为中者也。
嗟夫,学之难也。
伊川已自畔乎二先生矣,他人何望哉?
足下不忘先大夫与予同年之契,不鄙老罢斥逐之踪,修书见过,且言久为《中庸》之学,宜其书辞恳恳于诚云尔,辄以所闻笃世好而奉美意,如何?
足下志强而文纯,可畏也。
先大夫积德未显于斯世,有待于其子也,勉旃勉旃。
不宣。
说之上。
杂著 北宋 · 赵鼎臣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八二、《永乐大典》卷一四五四五
汉祖项羽争天下,五年而后仅胜之。
至其所推功,则曰:「吾不如子房、萧何、韩信」。
陈平、曹参,盖不与焉。
则其平日所属耳目者,可知已。
留侯全,故卒无害焉。
酂侯几危,赖三人者而后免。
鲍生召平或曰:「彼淮阴者,远无子房之谋,近不闻三客之说。
方且偃然以假王为请,其死也宜哉」。
夫较萧张之业,则何之不迨亦明矣。
然其受封也,高祖先之,定位也,鄂秋与之,何初无一言自解也,虽买田示污,卒以请苑见疑,其得出于廷尉亦幸矣。
留侯者,眇然不受三万户之封,位居六十二,在绛、灌、樊、郦下。
呜乎,此其所以为子房之智者欤?
颜籀乃以谓或以材德功劳本无定次,就令其有之,亦不当如是之远。
噫!
智名勇功在当时已不可得窥,顾岂一师古所及耶?
兵以正合,以奇胜。
豪杰之攻秦也,周章首以百万之师,至戏下而不得进。
沛公继战雒阳,亦辄不利。
遂从轘辕略南阳,而西攻武关,破蓝田
迎刃披靡,捣秦人之背,竟降子婴
吴王濞之举兵也,其将田禄伯亦曰:「愿得五万人循江淮而上,别收淮南长沙入武关,与大王会」。
此亦一奇也,不能从。
顿兵下邑,不战而溃。
夫两人之相与斗,扼吭捍胸,人知其所为备,则殆未可以辄胜也。
惟能卒然乘不意而击其后,故吾有不斗,斗必克矣。
刘梦得有言:「贾生明王道,卫绾工车戏。
同遇汉文时,何人居贵位」?
余考诸史,谊当太宗时太中大夫,后拜梁王傅
乃以功次为中郎将至景帝立,始为王傅,继以吴楚军功封侯,遂迁丞相
则当孝文时固未贵也。
早死而后达,尤复不伦。
诗人虽欲傅会遣词,乃不知其舛有如此者。
董仲舒汉儒宗,断稿一出,弟子以为大愚
刘更生通达古今,著《洪范传》,其子从而攻之,若仇敌然。
夫儒者之学,本所以明仁义,修教化。
考论六艺,不失大中而已。
不专己守独,私有圣贤之说而自用之也。
况乎穿凿附益,流为巫瞽。
虽其门人子弟不得无罪,而师父之间,实有以招之焉。
然则逢门杀羿,诗礼发冢,信不诬矣。
李汉叙《昌黎集》,自云收拾遗文,无所坠失。
今世传者,稍稍各以其私录附益《外集》。
初尚四篇:《通解》、《崔虞部书》、《明水赋》、《河南同官记》,东平吕夏卿所列者是也。
它如《祭汴州董相文》、《与刘秀才书》、《李渤书》,是又旁出于《正集》,见于柳宗元书,载于唐史,其传也犹信。
至如《雷塘祷雨文》,乃在子厚《正集》中,则非退之所作甚明。
《直谏表》、《论顾威状》、《范蠡招种议》,浅露鄙俚,吾益羞之。
馀文有伪有真,阙所疑而不敢辨。
孟轲、荀、扬而下得其传者,惟韩愈氏。
不幸浮屠之说胜,使之道卒踬昧而不行,遗札无几,又欲乘其罅而厚诬之,岂不重可悲欤?
吾惧其终而不能自明也,于是乎书。
《诗·烝民》美樊侯之德。
首言「柔嘉」,惧其不节之以礼也,则曰「维则」。
言「令仪令色」,惧其不推之以诚也,则曰「小心翼翼」。
言「出纳王命,王之喉舌」,赋四方明若否,而惧其道不足以自济也,故乃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又惧其流也,则又继之曰「柔亦不茹,刚亦不吐。
不侮鳏寡,不畏强禦」。
夫言岂一端而已。
后世之士,不务明《大雅》之旨,遂拾单词以为口实。
见有忠而被诛,信而获罪者,相与从而尤之曰:「非明哲也」。
方朔之湛浮,胡广之中庸,味道之模棱,馀庆之长者,视人泰然有自得色,盖皆出于此矣。
夫所谓「明哲」,岂方朔、胡广之谓乎?
所谓「保身」,岂味道、馀庆之谓乎?
使樊侯不能不吐刚而畏强禦,幸而不死,是特一持禄懦夫耳。
顾安足以语道理哉?
仲尼有言:「志士仁人,有杀身以成仁」。
扬子云亦曰:「庸行翳路,冲冲而活,君子不贵也」。
雷声之隐然,地震之砉然,虽贲、育之勇无所谓力,良、平之谋未知其自处,何者?
发于不意故也。
故君子不可不养静以俟动。
《羔裘》之大夫,以其君不用道也,故去之。
《遵大路》之君子,以其君失道也,故去之。
至于《南山》,则大夫遇其君之恶者也。
夫遇恶而后去,其辨之盖不早矣。
故序《诗》者异之于郑
君子之任也,行其义也。
「道之不行,我知之矣」。
又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
若夫贤者,则未足以及此矣。
《诗》于君子,常以出处去就为言,至于贤者,然后有困穷放逐不能餐饱之词。
孟子所谓「所就三、所去三」者也。
大哉君子,非以道事君者,乌可以语是哉?
《戴驰》之诗曰:「女子善怀,亦各有行」。
夫人未尝无怀也,而有所谓善怀者。
「嗟我怀人」,求贤也。
「每怀靡及」,敬事也。
与夫《召南》之「有女怀春」,卫诗之「我之怀矣」,固有间矣,是所谓「亦各有行」也。
晋献之听谗,特好之而已,未必信之也。
故《采苓》刺之,其诗曰:「人之为言,胡得焉」?
是尚庶几其改也。
陈之宣公,则既多信之矣。
君子不独刺之,而又忧之。
其诗曰:「心焉忉忉,心焉惕惕」。
初曰「忉忉」,终曰「惕惕」者,由忧而至于惧也。
若夫东周之王,其于谗也又甚焉。
《采葛》之诗曰:「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则是岂独「忉忉」「惕惕」云哉?
故序《诗》者以为惧谗之诗,盖以忧为不足道也。
至于幽王之时,则谗之祸成矣。
君子得罪,而盗言孔甘,荡然莫可救止也。
《巧言》曰:「无罪无辜,乱如此膴」。
匪其止于「维王之卬」,则所谓忧与惧者固无及矣,徒亦自哀其不幸而已,故曰伤谗焉。
孟子有言:「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
且谓「以齐而王,犹反手也」。
当是时,不独庸人愚士私怪其说,虽其高弟弟子公孙丑之徒,盖亦疑以为不然。
吾读《褰裳》之诗,见郑人厌苦于兵革,而思获赴愬于他邦者,何其切也。
其言曰:「子惠思我,褰裳涉溱。
子不我思,岂无他人」?
呜呼,其势岂不急而其情岂不可悲哉?
譬夫溺于水而陷于火者,方其四顾号呼愿济须臾之命,狂奔疾走,沉没溃烂。
当此之际,有一人焉,能援手而出之,解其涂炭之苦,而措于安平之地,则其人之感恩戴德宜如何哉?
齐桓公攘狄而之卫,卫人人思之愈久而不忘。
木瓜》之诗是也。
彼一伯者假仁义而搂诸侯,尚能如此。
况乎以王者之仁政,而抚乱世之遗黎乎?
夫惟孟子能知之,故曰「惟此时为然」。
「东方未明,颠倒衣裳」。
过之大者也。
「庭燎之光,鸾声将将」。
过之小者也。
宣王之过,过于勤而已。
若夫齐君,则号令固亦不时矣。
故《庭燎》之诗,止于箴之。
而《东方》之无节,则在所刺也。
天下之治乱,在夫人材之盛衰;
国家之废兴,系于贤者之出处。
厉王之际,人才微矣。
掊克在位,而匪用其良,则贤者亦不可得而致也。
宣王承其丧乱之馀烈,侧身修行。
其始也,固尝任贤使能如《烝民》,新美人材如《采芑》。
微接下如《吉日》,其临政愿治之意,周密备具如此;
于是始得夫吉甫、张仲、方虎、申樊之徒,相与出而辅相。
然后能攘戎复土,修政事而会诸侯。
号令自出,号为中兴,可谓知所本矣。
然中人之志,不能不始勤劳而浸衰怠也,故《鹤鸣》诲之如何?
亦教之反其本而已。
求贤所以本也,故言:「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
则其德音之著闻,不患于难知也。
「鱼潜在渊,或在于渚」。
方其在渊,则鱼可谓深而难求矣。
然阳升则出而在渚,盖贤者世治则见。
惟有道而从之,则不患于难致也。
既能致之,则必能任之。
上贤而下不肖,所以任之也。
故又曰:「乐彼之园,园有树檀,其下维萚」。
夫如是,则贤者得志而有功矣。
吾能远举而信任之,则天下之贤才,无疏远贵贱,其有不为吾用者乎?
故于是则虽「它山之石」,而皆「可以为错」也。
宣王之所以兴衰拨乱,由于任贤而使能。
将欲使之持盈守成而无废前美,则非急于用人,其孰能致哉?
宣王卒以不悟,此「皎皎白驹」所以有空谷之遁也。
《白驹》贤者去之,国人思望而欲其留之之诗也。
「皎皎白驹,食我场苗」者,欲其来而食于我也。
与「丘中有麻」,所谓「将其来食」同意。
「絷之维之,以永今朝」者,将以留之也。
「所谓伊人,于焉逍遥」者,欲留而不得见,则思所谓白驹之贤者,于何焉而逍遥乎?
「皎皎白驹,食我场藿」者,待之厚也。
「絷之维之,以永今昔」者,留之久也。
「所谓伊人,于焉嘉客」者,爱之思之则敬之矣。
「皎皎白驹,贲然来思」者,欲其来之疾也。
「尔公尔侯,逸豫无期」者,以情望之也。
「慎尔优游,勉尔遁思」者,思之久而不可得见矣,则亦勉之以嘉遁而已。
「皎皎白驹,在彼空谷」者,言贤者之退而穷处。
生刍一束,其人如玉」者,言虽穷而德有馀,居隐约而貌不衰也,与「硕人俣俣,君子阳阳」同意。
「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者,虽勉之以嘉遁,而又庶几其复反也。
庶几其复反者,王犹足用为善故也。
「弗躬弗亲,庶民弗信」,动民以行,不以言也。
《噫嘻》言耕而不及穫,《丰年》言穫而不及耕。
《载芟》详于播始而略于收成,《良耜》详于收成而略于播始。
祈与报之诗也,故其词异。
先王以为非尽人事,则不敢以有祈也,故必致其耕播之勤。
若夫成岁之功,则吾何力之有哉?
其亦归美以报神,立言之序当如此也。
天有雨以施其泽,君有臣以行其政。
泽自上而下者也,政自王而出者也。
幽王之时,内有「三事大夫」,外有「邦君诸侯」,所以行政任事之臣,可谓众多如雨矣。
然内则「莫肯夙夜」,外之则「莫肯朝夕」。
百官之长各离居而弗亲,𥊍御之贱反憯然而日瘁。
卒至于「戎成不退,饥成不遂」。
则虽众多如雨,非所以为政矣。
众多而无政,不自于王出故也。
政不自于王出,则犹雨之无政者也。
故诗人取以况之,而序诗者从而解之曰:「雨自上下者也。
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也」。
「有頍者弁,实维伊何。
尔酒既旨,尔殽既嘉」。
诸公之望王,岂徒餔啜云乎哉?
盖曰「既见君子,庶几有臧」。
则固将有以启迪王心而告以善,且以解吾心之奕奕也。
「死丧无日,无几相见」,兄弟之情尚恩也。
「岂不尔思,中心是悼」,君臣之分尚谊也。
「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
《有駜》,颂僖公君臣之有道也。
其诗曰:「夙夜在公,在公明明」。
故「鼓咽咽,醉言归」,所谓道者如斯而已。
马伏波好名喜功,惫不知止。
晚节龃龉,卒困于谗,不亦惜哉?
或曰:人臣之义固忘身。
五溪之征,而以老见怜,茍安可乎?
曰:五溪之事,度非己而不夷,请行可也。
己能夷之,人亦能夷之,又安用请?
建武中兴,士大夫为侯王者以百数,天下既定,老臣宿将阖门而奉朝请
一日边候有犬吠之虞,此后来新进争功投足之也。
已封侯揭节矣,己所已有尚当分以与人,况可矍铄而冒之哉?
观其戒固也甚智,而敕严敦也甚明。
至于谋己则不周如此。
惜乎,时无有以孟子冯妇之事告之者,悲夫!
庆赏刑威之谓政,仁义礼乐之谓教。
孟子曰:「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
所以得民心,岂一朝一夕之故哉?
盖必有渐靡存焉。
此敷五教所以不可不在宽也。
《春秋》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
世子生不书,此何以书?
谷梁氏所谓「疑,故志之」者,近得其说矣。
盖方是时,举齐鲁之人,皆以子同为齐侯之子也。
《猗嗟》所谓「展我生兮」者,亦诗人拒时人之言也。
故圣人因其生也,正其名而谨书之。
子游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
先儒以道为礼,学者疑焉。
孔子曰:「上好礼,则民易使也」。
先儒之说盖出诸此。
然则《螮蝀》之诗所谓道化者,亦曰「以礼化之」而已,与《汝坟》之诗异矣。
《雄雉》曰「道之云远,曷云能来」者,国人久役怨旷之词,与《绵蛮》所谓「道之云远」,《扬之水》所谓「曷月还归」同意。
《书》曰:「德惟善政,政在养民」。
盖德者所以为政,而政者所以养民也。
魏小而迫,君俭以啬。
至于殽而食棘,然不能用其民,思所以富而教之者。
此序所谓无德教也。
舜之作歌,先股肱而后元首;
咎繇赓歌,先元首而后股肱。
君臣交相儆,上下相赖也。
古者长民,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
故能俨然有可畏之威,可象,使民敬事之不厌。
「大车槛槛」,「大车啍啍」。
言民闻而畏之,《卷阿》所谓「令闻」也。
「毳衣如」,「毳衣如璊」,言民望而畏之,《卷阿》所谓「令望」也。
「将其来施施」。
施施,难进之意。
「将其来食」,则君子之所就,非茍而已也。
迎之致敬以有礼,言之将行其言也,斯食之矣。
卒曰「贻我佩玖」,则君子之于食也,岂独素餐云乎哉?
施德于民盖如此也。
玖玉之美者,佩其服之亲者。
古者朋友之交,于其好之也,则必杂佩以报之。
示吾亲之,而遗之以其德也。
留子之贻民如此,则其施可谓厚矣。
此固民之所思而不置也。
先王未尝有意于建功也,而功必由我而立;
未尝有意于得人也,而人必乡我而服者:无他焉,惟反身以修道而已。
故其所以求之也,异乎人之求之也。
盖修辞非以广业而业自广,文德非以来远而远自来。
道之所在,固有不蕲然而然者矣。
犹之丱角童子乎,身日加长而不自知,至于突然而首弁者见之,曾未几何时也。
此岂有所勉强而使然哉?
齐襄无礼义而求大功,不修德而求诸侯,徒志于求而不知其所以求,故《甫田》刺之。
而序诗者以谓所以求者非其道。
夫所谓道者何哉?
亦曰求诸己而已。
「夫子至于是邦,而必闻其政」,其亦类是邪?
「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
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
曰衷,则非由外铄者也。
曰恒,则天使我有是性也,可谓久矣。
其衷也,其久也,而道固常存矣。
彼所谓「元后」者,夫何为哉?
若有其性,「克绥厥猷」而已。
谓之若,则非有于逆也。
谓之有,则勿梏亡之而已。
谓之绥,则贵于安而无变也。
故民之厚,谓之归厚
民之彝,谓之秉彝
而君子之于经,亦在乎反之而已。
然则孟子道性善者,是邪,非欤?
《玄鸟》序言祀高宗也。
康成谓:「当作祫。
祫者,合也」。
合神主于太祖而序昭穆。
诗上述玄鸟生商成汤受命。
若四时常祀,不应远颂上祖。
盖特以《长发》《殷武》之义推之尔,夫《诗》非一人作也,岂可以例言。
《閟宫》颂鲁僖,而姜嫄、后稷、文、武、周公之事,皆见于《诗》,安知其非颂周而特颂鲁哉?
郑失之明矣。
近世说者曰:「上颂祖下及孙子,言高宗之上有以绍祖,下有以诒孙也」。
吾有取焉。
又《诗》曰:「景员维河」。
毛以为「景」,大;
「员」,均。
颖达释曰:「言商之政大均,如河之润物无不及也」。
郑以「员河」为「云何」,谓发语辞也。
夫「景员维河」四字耳,遂以谓其政大均,如河之润物无不及,穿凿之说非人情也。
郑以为发语,虽文理颇顺,亦未可据信。
说者乃谓:「景」,读如「既景乃冈」。
员,如「聊乐我员」。
「河」为武丁所都。
大抵皆牵强之说也。
《诗》之来久矣,或字舛失真,或古今语异,明者辨之可也。
传所以释经也,传失而后有笺。
笺者所以助传而正其失也。
又有失焉,而于是乎有疏。
然则疏者固宜纠剔二说之失,举而归诸大中也。
颖达之书,每每列为二说。
毛谓此焉,则从而失之。
郑谓彼焉,又从而失之。
使后学之士,如窥江海汪洋泛滥,丛杂分播,靡所不有。
然至于惊澜怒涛,东西四流,徒震悸心目,瞀然亡所适从,无一人能了然者。
则疏者果何用耶?
颖达之大罪也。
皇甫谧,腐儒也,其言博而多妄。
然其释所都之地,明辩晰晰,大正宿儒之谬。
颖达郑说之不同也,既著之于前,而复破之于后,是则「正义」之名果安在哉?
此余所甚病也。
然观其言,每略于毛而详于郑,则颖达者真助郑者与?
人之处世,如毛之附皮,燕之巢幕。
皮之不存,毛将安附?
幕倾危,则巢何以安?
是以无贵贱,无智愚,同寅协恭,惟恐大器之不安。
故上自三公坐而论道,九卿百僚诤谏匡辅。
史纳言右史书事。
智者竭其谋,才者效其力。
百工执艺以谏;
下至士传言,庶人谤。
上下情通,如手足之卫腹心,如枝叶之庇本根。
上之视下,如父母之爱其子;
下之亲上,如子孙之爱父母。
中孚交通,无纤芥之凝滞;
首足之气周流,无斯须之阻隔。
是以心君康泰,百体顺令。
叔世以来一一反是,君自圣于上,以天下之知莫己若,唯天下之莫违予。
臣竟谀于下,唯恐失其富贵,茍合奉迎,贱辱百至。
民顽嚣于下,漠然无情,如秦人不知越人之肥瘠。
天变于上,而无一人告之者;
众恐于下,而无一语陈之者。
百司庶府,无一物之得而莫有言者。
昏昏默默,共坐漏舟,可为寒心哉!
或曰:历观古今,治常少而乱常多,何也?
曰:为政在人。
人之类,数千年无一圣,数百年无一贤。
圣贤不生,生而不得其位,政何以治?
庸人之私智小慧,小人之刻薄残忍。
无智慧而行残忍,顷刻之间,内不自静,天下安得而不乱?
故曰:「为人君止于仁」。
仁则静,静则天地位,万物育。
大臣者,人君之耳目股肱。
耳聋于五音,目盲于五色,股肱堕于安佚,淫于游荒,蛊惑其心,无所不至。
心虽欲静,其可得乎?
孟子曰:「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
今之人,卤莽茍且,自以为足,先已自欺不明,一旦出门接物临政,颠倒错缪,自以为是,漫不加省,不知所以,为困国家。
又无绳愆纠缪,彰善瘅恶之法。
且无家塾、乡庠、党序、国学之模范。
然而欲士之成己,欲小民之被泽,欲皇极之建,欲帝载之熙,欲百务之具举,欲泰山之磐石,垂法遗安于子子孙孙,亦难矣。
三代之世,上成其下,下成其上。
季世以来,上下相坏。
招邪纳奸,以术不以诚,上坏其下也。
谗谄面谀之人日至,上曰可,下亦曰可;
上曰不可,下亦曰不可。
声出而响应,形动而影随。
使为上者自明自圣,下坏其上者也。
正如一人之身,心不能养四体,四体不能卫腹心,互相残贼,自以为计。
惜哉!
大宋承奉郎前守国子四门助教扶风马公墓志铭(并序开宝三年十月 宋 · 卫渎
 出处:全宋文卷五一
悲夫!
生也有涯,死而可作。
故累累古木,九原标随会之芳;
郁郁佳城,千载启滕公之地。
盛德大业,于是乎彰;
原始要终,由兹而著。
古之所谓殁而不朽者,其在斯欤。
公讳测,字广川,其先德本贯邺台,近因官徙家京洛
曾祖讳悦,祖讳诩,考讳嗣,并以耿介拔俗之标,次生唐末;
而抱高尚不羁之德,税迹寰中。
既积庆以斯多,果高门之可待。
是以公昆季三人,俱縻好爵。
宋州虞城讳微,公长兄也。
故安远军记室讳则,公次兄也。
惟公智力纵横,作为挺特,好古博雅,玮行瑰才。
曹植之文,备穷三变;
柳恽之艺,可了十人。
家以孝称,名由德振。
幼以二难早萦于圭组,有阙晨昏;
一心誓尽于劬劳,无违左右。
洎钟酷罚,已迨壮龄,至是乃从孟帅刘公所辟,假职节推焉,盖资其婉画也。
荣居入幕,将俟出纶。
俄抵周祖敕行,方岳罢奏宾从,公繇是勇而告退,期以自媒。
寻属世宗下命,应私家收得史馆所阙群籍者,许以进官,待以优渥。
公素为好事,多蓄异书,闻命忻然,谓得时矣。
乃出三百馀篇,塞诏金马,上即赐比学究出身。
选满,我国家以释菜之仪,允资该博,教民之道,克在胶庠,授公将仕郎、守国子四门助教
儒学俊选,唐虞旧官。
春服既成,木铎发道人之令;
夏弦斯作,杏坛恢胄子之筵。
扬我素风,得人为盛。
终秩,加承奉郎阶。
时议方欲擢从不次,用以分忧,会公寝疾,以开宝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终于西京,寿五十有三。
朝野闻之,靡不痛惜。
人生到此,天实难谌。
寻以其年冬十月十七日葬于洛阳县玄将乡积闰里,礼也。
奢无僭上,俭不失中。
白马素车,会葬者皆一时名士;
邙山洛水,昔愿者为百年所归。
夫人颍川干氏,贞顺积中,英华发外。
不以断机而母仪自得,不以采蘩而妇道允终。
当秦楼共奏之初,动唯中礼;
蜀井半彫之后,恨结未亡。
男三人,长曰晃,娶陇西李氏;
次曰早,娶太原郝氏;
次曰晏。
俱终进士业,名超双凤,价掩二龙。
泣血绝浆,克尽高柴之孝;
抟风击水,即伸庄叟之程。
女一人,居室。
噫!
公闺门之内,聚食者五十馀口;
儿侄之间,仕进者八九其数。
兄友弟恭,各亲其业;
自贵及贱,人无閒言。
或已掇殊科,或见超贡部
秀才擢第、职汝州禦推晟,明法成名、官太子□书炳,乡贡学究旦,进士昱,进士昂,并公犹子也。
引而伸之,又尽美矣。
幽兰玉树,光分谢氏之庭;
棣萼鸰原,香郑说
由此明之,公在家在邦,令问令望,徵兹以较,鲜克为朋。
而大位未登,天促其算者,得非命矣夫!
是使泣麟尼父,竟困乘轩;
吐凤扬雄,匪逾执戟
吞声饮恨,殊途同归。
承命靡遑,恭为铭曰:
彼苍者天,胡谓而然。
淑人于圣代,终下位于当年。
智周万物,不得裨于化权;
道济四海,不得伸于巨川
有才无命,通幽洞玄。
贾生孟子,接翼比肩。
文行忠信兮斯尽善也,穷通夭寿兮彼何尚焉!
按:国家图书馆藏拓片·墓志三六九三。又见拓片章专一一八五。
礼记集说序宝庆二年七月 宋 · 卫湜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七一、《礼记集说》卷首、《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二一三、《南宋文录录》卷一五、《宋元学案补遗》卷七九、道光《永州府志》卷九上、《郑堂读书记》卷五
《礼记》四十九篇,自二戴分门,王、郑异注,历晋迄陈,虽南北殊隔,家传师授,代不乏人。
唐贞观中孔颖达等详定疏义,稍异郑说,罔不芟落,诸家全书自是不可复见。
繇贞观至五代,踰三百年,世儒竞攻专门之陋,学《礼》者几无传矣。
本朝列圣相承,崇显经学,师友渊源,跨越前代,故经各有解,或自名家,或辑众说,逮今日为尤详。
《礼记》并列六籍,乃独阙焉。
诸儒閒尝讲明,率散见杂出,而又穷性理者略度数,推度数者遗性理,欲其参考并究,秩然成书,未之有也。
予晚学孤陋,滥承绪业,首取郑注孔义,剪除芜蔓,采摭枢要,继遂博求诸家之,零篇碎简,收拾略遍。
至若异而理俱通,言详而意有本,抵排孔、郑,援据明白,则亦并录,以俟观者之折衷。
其有沿袭陈言,牵合字说,于义舛驳,悉置弗取。
日编月削,几二十馀载而后成,凡一百六十卷,名曰《礼记集说》。
传《礼》业者苟能因众说之浅深,探一经之旨趣,详而度数,精而性理,庶几贯通而尽识之矣。
或曰:「是书稡聚诸家之善,逾数十万言,毋乃务博而忘约乎」?
予曰:博学之,审问之,夫子尝以诲人也。
博我以文,约我以礼,颜子亲得于师也。
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孟子之所深造也。
吾道一以贯之,为曾子言之也。
予欲无言,子贡有未省也。
陵节而求,躐等而议,越见闻以谈卓约,后学大患也。
矧会《礼》之家名为聚讼,傥率意以去取,其能息异同之辨、绝将来之讥乎?
近世朱文公著《诗传》,多刊削前言,张宣公谓诸先生之见虽不同,然自各有意,在学者玩味如何尔,盖尽载程、张、吕、杨之,而诸家有可取者亦兼存之。
予之《集说》窃取斯义,是则此书之博也,非所以为学者造约之地邪。
犹愧寡闻,访论未尽。
然六经之典,敷畅发明至是粗备,或于圣代阙文小有补云。
宝庆丙戌七月既望吴郡卫湜正叔叙。